我们如何遵守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法规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合规项目
--(《网络安全法》(CSL)合规项目、《数据安全法》(DSL)合规项目及《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合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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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于2016年颁布了《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生效),并于2021年相继颁布了《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1日生效)和《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生效)。《网络安全法》系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数据安全法》旨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个人信息保护法》则根据《宪法》制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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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我们先后启动并实施了《网络安全法》(CSL)、《数据安全法》(DSL)及《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合规项目。为此,我们成立了数据安全合规委员会,全面领导中国的数据安全合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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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在中国境内运营的企业征信机构已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对用于存储和处理在国内收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中国企业征信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并获得了等保三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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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采取数据源合规审查、数据供应商和服务商尽职调查、隐私影响评估(PIA)、数据安全自评估、数据分级分类管理等措施,确保在中国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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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合规培训。
我们的合规项目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隐私影响评估(PIA)和数据安全自评估、政策和流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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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利用“隐私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自评估来帮助评估与个人信息及数据安全有关的新产品、新项目、新用途、新业务等对保障个人信息及数据安全的影响。我们已完成了许多评估,这些评估帮助我们确保对数据进行的相关处理都符合适用的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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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实施许多内部政策和流程,并监督这些内部政策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在进行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行为时,遵循标准的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规范要求。此外,我们在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活动时,遵循我们数据合规相关政策的规定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包括产品用户、网站访客等)我们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也可称为“隐私政策”)。此外,我们的隐私政策还告知个人信息主体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查阅复制权、改正权、如何不再接收营销活动通知或如何撤回其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等。如欲获取与“隐私政策”有关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适用于我们各市场的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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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员工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合规问题的理解和意识,促使员工遵守适用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及数据安全相关法律要求,我们为员工提供完善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培训及数据安全培训课程,包括每年的全球隐私培训和新入职员工培训、数据处理培训以及政策和流程指引。
跟进新法规和即将出台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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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以确保我们的业务遵守适用的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还与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密切合作,以检查和监督他们的合规情况。
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监督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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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个人对企业收集到的其个人信息有了清晰的认知,并了解企业如何处理这些数据。我们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管理。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了解个人对于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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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利用内部和外部审计资源来审计我们的合规项目、政策和流程。
欲了解更多我们在中国实行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请参阅我们中国隐私政策。
信息安全
过去几年里,不仅中国出台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有了重大修订,美国一些州(如加利福尼亚州)也陆续出台了隐私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其他隐私法提案。此外,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最近都已颁布或提出制定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是我们全球关联公司如何遵守适用的国际、国家和地方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法律、法规要求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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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主要规范欧盟地区居民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对于我们,遵守GDPR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从遵守GDPR的前身——《欧盟数据保护指令》及其国家实施法律的基础上,逐步地转向遵守GDPR。遵守GDPR准备项目是全面而广泛的,其中包括加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项目,记录相应的政策和流程,更新隐私政策,进行隐私影响评估以及合法商业利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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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DPR,在我们与客户交易中同时扮演“处理者”和“控制者”的角色。当我们在处理商业库存数据时,我们是数据的“控制者”。在此情形下,我们将基于合法商业利益以及遵守严格的数据主体权利流程来处理数据。当客户为了获取我们的任何数据服务而将数据传送给我们时,我们就成了数据的“处理者”。在此情形下,我们按照GDPR数据处理协议要求来处理欧盟地区居民数据,且该数据处理协议已嵌入我们与客户的框架合同中,作为标准的数据的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也使客户放心,因为我们将按照GDPR的高标准来处理客户欧盟地区的数据。欲了解我们对欧盟地区数据保护的更多信息,请向您的客户经理索要欧盟地区数据保护客户手册。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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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GDPR合规项目及其他合规项目采取的措施,CCPA项目是前述合规项目的自然演进。CCPA项目充分利用已形成的良好惯例,并将其扩展为全面遵守CCPA的新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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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员工的全球性培训(包括CCPA模块)和面向核心团队成员的、针对性的CCPA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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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CCPA 的要求而进行的隐私政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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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合同条款和政策以符合CCP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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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CCPA范围内的关键业务领域和数据实践完成隐私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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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供外部使用的“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发布在:
https://www.dnb.com.cn/ccpa-faq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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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和外部审计
世界各地的其他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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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全球各地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获取商业数据(含个人信息),这些商业数据将被整合到各类产品中,以扩大数据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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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球关联公司与全球各地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密切合作,以监督他们遵守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并检查他们为我们全球关联公司而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规情况。对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个人信息收集和其他隐私保护措施进行尽职调查属于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中的重要环节。